重大不良影响商标,是指不符合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一款有关规定,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可能对我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宗教、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重大消极、负面影响的商标。
随着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,商标话题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,商标领域的风险防控形势愈加严峻,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维护工作愈发凸显重要意义。

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严格落实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筛查报送制度,始终坚持关口前移,严格把控商标业务受理、书式审查、形式审查各流程环节,对发现的涉及重大不良影响的商标事先研判,严格把关,及时上报,坚决管控。建立起了发现-报告-快速处置-反馈的工作闭环,全方位加强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管控。今年以来,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累计报送可能涉及重大不良影响商标710件,在商标实质审查的前端筑牢第一道“防火墙”。
下一步,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,提升审查员政治敏感性和业务工作能力,引导审查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业务基础,加强对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的研判甄别,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。(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王刚) |